■记者 刘燕娟 通讯员 罗家欢 龚红卫
这年头没有手机的人不多了,但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员蒋冬林没有。他的解释很简单:“早些年是因为经济原因买不起,现在觉得也没什么用,因为找我的人大部分是要请去吃吃喝喝。”
蒋冬林调到驻零陵看守所检察室5年多,连看守所的食堂都没去吃过一次,更别说接受别人的邀请了。55岁的蒋冬林算得上是一个敢于较真的人了。即便是得罪人,也决不在法律和原则上让半点步。
不想“发财”的检察官
作为一名检察官,蒋冬林不止一次遇到过“发财”的机会。有一年,蒋冬林主办副处级干部刘某涉嫌受贿案。刘某有些背景,他的家属托人找到蒋冬林说,“刘是副处级干部,搞不好,你会吃不了兜着走。”随后放下一个装有8000元钱的信封,带着几分神气地说,给孩子治治病吧。
“我记得刚进检察院时,父亲郑重其事地对我说,你当了检察官,不能吃的绝不要吃,不能要的绝不能要,吃了别人的嘴软,拿了别人的手软。”关键时刻,蒋冬林没有忘记父亲的告诫。当即将钱退还给刘某的家属,并不卑不亢地告诉对方:“如果害怕威胁,我就不会穿这身制服。我现在确实很需要钱,但我不能拿这种肮脏的钱。”刘某最终被依法查处。
“熬”过来的清苦生活
事实上,蒋冬林的生活,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艰难。父母相继病逝,妻子又下岗,更不幸的是,女儿5岁时患上了一种怪病,后被确诊为世上罕见的色素沉着绒毛结节性滑膜炎。这种病无药可治,只有在每年疼痛最剧烈的时候开刀割去坏死的肌肉,但不久以后仍疼痛不止。现在,他女儿的左腿已比右腿细了6寸。
在这种境况下,蒋冬林的日子只能用“熬”来形容。机关职工食堂照顾干警,中、晚餐仅2元一餐,蒋冬林都舍不得在食堂搭餐。他说:“在食堂花2元只吃饱我一个人,在家里花2元可吃饱全家。”
蒋冬林从没买过一件衣服,却花480元钱买了一套法律书籍,为这事跟妻子磨了好几天。因对法律的适用比较精通,蒋冬林就像一本“活字典”,干警们称他为“蒋博士”。
得罪人也不“得罪”法律
去年6月,永州市检察院转来省检察院关于零陵区法官李某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的督办函。此案属于利用法律的智能型犯罪,犯罪嫌疑人唐某是个老审判员,精通审判业务和审讯技巧,组织上决定要“蒋博士”承担证据审查工作。
讯问中,蒋冬林顺水推舟,针对唐某是老审判员,平静地从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入手与其展开较量,假装向唐请教。导致唐某在回答问题中自相矛盾,变相承认了一些违反法律程序的漏洞,为侦破撕开了一个口子。
2000年,蒋冬林主张的12件抗诉案有11件改判,也就是被认定为错案。事实上,不论是那起法官系统案,还是这些抗诉案,蒋冬林要面对的、调查的都是身边的熟人,甚至领导。也有人曾提醒蒋冬林说:“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何必得罪人?”蒋冬林反问:“把法律看成只是死的条文,这社会就没有了正义。作为检察干警,我不得罪人,难道要得罪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