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业伟平时没有特别的爱好,就是打打球,是个比较安静的人。昨天听说了他的事,还以为别人无聊开玩笑的。”
“申小彬从不谈论自己的家庭和私事,大家除了知道他的名字外,对他的个人信息一无所知。”
■记者 张颐佳 实习生 熊园 曹汨 彭伟
7月2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大的审判庭座无虚席,因留级调解不成的学生申小彬,被列为“长沙一号逃犯”,持刀杀害老师及其年仅9岁的女儿,在潜逃13年后受审。申小彬银发斑斑的母亲以及亲人、同事都来听审。
33岁的申小彬是邵东县人,1994年考入湖南省某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治安专业,他因考试作弊被处留级,以至于不能按时毕业。申小彬认为,都是该校教务处副处长刘兰(化名)害他的,决定找她算账。
1996年9月3日晚7时许,申小彬将事先准备好的一把水果刀和衣物放入一牛仔旅行包,窜入教师宿舍的刘兰家中,当时只有刘兰和她9岁的女儿王芳(化名)在家,申明确要求刘兰帮他解决留级的事情,被刘兰严词拒绝了。申小彬恼羞成怒,拿出了准备好的水果刀向刘兰和她9岁的女儿王芳连刺数刀,直到两人断气。
申小彬犯案后,一路潜逃到湖北、广东等地,最后在深圳市龙岗区一家物业公司当保安。在潜逃过程中,申小彬捡到了一张名为“曾四平”的江西籍的身份证,他把这张身份证套上自己的照片,从此隐姓埋名。
事发后,长沙市公安局专案民警围绕申小彬的亲朋好友开展外围调查,先后到邵阳、怀化、衡阳和贵州、湖北、河南、广西、云南、广东等地追捕,终于在深圳发现一个名叫“曾四平”的保安相貌与申小彬极其相似。2009年1月10日晚11时30分许,在深圳市龙岗区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一举抓获申小彬。
跟申小彬一起工作的同事在接受侦查机关的调查过程中也表示,申从不谈论自己的家庭和私事,大家除了知道他的名字外,对他的个人信息一无所知。
被告席上的申小彬满脸横肉,对法庭的讯问一脸不屑。他甚至当庭翻供,称自己确实到过现场,但是没有杀人。但是,从现场提取的掌印和带血袜子经鉴定是申小彬的。
申小彬曾在第一次录口供时亲口说:“人有时就是一念之差,13年来,那些血淋淋的场面一直都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
除了相应的刑事责任外,被害人的亲人还要求申支付死亡赔偿、精神赔偿等共计77.9万余元的赔偿金。由于案情复杂,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