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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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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校资产配置应优先调剂解决

  近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印发《湖南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高校资产配置应当优先通过调剂方式解决。确实无法调剂的,应对购置、建设、租用等方式进行综合分析和可行性论证,选择最优方式进行配置。原则上高校内不得同时出现同类资产闲置与新增配置并存的情况。

  根据办法,高校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对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数量、价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等规定;对没有规定配置标准的,要加强论证、从严控制、合理配置。高校国有资产配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与单位履行职能和满足事业发展需要相适应;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勤俭节约,从严控制;调剂、购置、租赁、共享相结合。

  办法提出,高校新增资产配置必须综合考虑现有资产存量情况,充分审核论证,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并按省财政厅批复的年度预算组织实施。高校国有资产确需对外出租、出借的,应当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高校不得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名义规避资产出租出借审批程序。对外出租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风险控制”的原则,进行公开竞价招租。高校应当依法自主选聘符合规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招租价格一般采取市场比较方式确定,招租起始价应不低于评估价。高校国有资产原则上不得出借给非行政事业单位或者个人。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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