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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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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思维管治教育收费

    □ 杨博

    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建立健全教育收费政策体系、制度体系、监管体系,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持续巩固教育乱收费治理成果,促进教育公平而有质量的发展。

    (9月9日《广州日报》)

    一直以来,教育收费问题因牵涉公共利益而显得敏感复杂。教育乱收费作为一种公害,不仅侵蚀了教育的公益性基础,而且损害了学校的声誉,制约了教育事业的发展。此次五部门印发的《意见》回应了社会普遍关切的热点问题。同时,《意见》申明了教育收费管理的原则,为厘清和破解问题锚定了方向。

    为什么教育乱收费仍时有发生?一方面,通过改革创新,我国已形成了较为科学的教育收费体系,但仍存在制度建设滞后于收费改革的现象。另一方面,教育投入相对不足,优质教育资源短缺,教育供求关系不平衡。毋庸讳言,这些主客观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教育乱收费现象。

    那么,如何治理?在依靠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问题的同时,要坚持用法治思维来为教育的改革创新保驾护航。也就是说,要坚持依法治教,使教育收费改革合乎发展规律、合乎公众的需要。尤其是一段时间以来,教育收费监管力度薄弱一直备受诟病。解剖问题的根本,其核心还在于教育收费的法治化和制度化。

    首先,严格执法。譬如,各地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保留的收费项目,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教育收费标准,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留死角地全面予以清理和规范。

    其次,严格监管。把任意性、随意性收费从制度空间中挤压出去,健全法律监督机制,方能保障教育收费的公平公正。譬如,各地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最后,严厉惩戒。譬如,对造成恶劣影响的民办学校违规乱收费,依法依规扣减招生计划、财政扶持资金等,直至撤销、吊销办学许可证。杜绝“隔靴搔痒”式的处理,让违规者没有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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