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东飞
日前,甘肃省相关部门发布公告称,辣条是高油、高盐、高添加的调味面制即食方便食品,经常食用不利于身体健康。为使青少年茁壮成长,决定在全省所有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销售辣条。
(3月19日 环球网)
央视“3·15”晚会对一些辣条生产厂家的卫生乱象进行了曝光,甘肃省相关部门随即对辣条发出了“200米禁令”,这些行动都表明,全社会对孩子的食品安全高度关注。不过,上述“200米禁令”到底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保证“青少年茁壮成长”,这似乎还是一个疑问。
一个简单的逻辑是,这个禁令是有位置局限的,200米内买不到辣条,那么200米之外呢?校园里买不到辣条,那么上学路上呢?只要孩子们的“馋虫”发作,他们还是能够通过各种途径获得辣条。现在问题来了,为了“青少年茁壮成长”,要不要在市场上全面禁止辣条的生产和销售呢?如果有这么一条禁令,而且禁令得到严格执行,那么孩子们就真的不会再受到辣条的影响了。
但是,后面的这条禁令是不可能做出的,因为辣条本身并没有什么“原罪”。不要说辣条,几乎一切零食,经常食用的话都不利于身体健康。反过来说,这些零食如果只是偶尔吃一点,并不会对健康产生多少影响。人们所讨厌的,法律所不容忍的,并不是笼统意义上的辣条,而是那些不符合卫生和质量标准的劣质辣条。真正要保证孩子们的身体健康,最应当做的当然是把那些不达标的辣条产品彻底逐出市场。这种伪劣食品,不但校园里不能有,校园周边200米不能有,而且任何地方都不能有。
也就是说,关于辣条的问题,监管的重点对象是假冒伪劣产品,是不安全食品。对于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的辣条产品,一刀切地不允许它们出现在校园周边200米,似乎有执法过于苛刻的嫌疑。而且,这样的规定也很难在法律当中找到依据。进而,对于那些真正应该严加监管、严厉处置的劣质辣条,如果仅仅是划定一个200米的禁止进入线,那又有纵容之嫌。对劣质食品本应人人喊打、处处不容,200米之外肯定不是法外之地。
事关孩子们的食品安全,不仅仅是辣条,任何问题都应当作为大事来对待。但是,在这个过程当中也应当防止简单化一刀切的做法。如果生产辣条的卫生乱象被曝光,就禁止辣条进入校园周边200米,那么下一次棒棒糖的某些生产厂家出了问题,是不是所有的棒棒糖也要被驱逐到校园200米之外?毕竟,经常吃糖也不利于身体健康,也不利于青少年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