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对山东、四川、湖北三起商业广告进校园事件予以通报。通报再次强调,要切实履行守护“校园净土”责任,坚决杜绝各类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校园。对于再次出现类似事件的地方和学校,要予以严肃处理。
教育部再次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对近期发生的几起商业广告进校园事件进行深入剖析,不断增强校长教师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要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和本通报传达到每所学校、每名校长、每名教师,切实做到人人皆知、人人重视。
要对所有进入中小学校、幼儿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的活动,向学校、学生发放的试卷、奖状、校服、教科书、教辅材料、文具教具等以及进入校园的APP进行严格排查,特别要防范外部人员借各类活动制作、夹带、发放带有商业广告的物品。
要通过警示教育大会、专题培训、专项督导等形式,切实提高教育系统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对潜在的各类风险点要明确责任人,严密活动组织,规范学校管理,强化日常监管。要完善各类“进校园”活动和进入校园APP的备案审核制度,按照“凡进必审”“谁选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主题、形式、内容、方案、举办单位、参加人员、宣传物品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安排专人负责监管。
对于各类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的活动,须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对于再次出现类似事件的地方和学校,要予以严肃处理。
摘自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