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 娅
12月5日,浙江省新昌法院发布的《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白皮书》显示,为了打消少年犯回归社会的疑虑,使他们更有信心地投入新生活,新昌法院严格落实少年犯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未成年人“零痕迹”回归社会。(12月6日 《绍兴晚报》)
事实上,封存犯罪记录、让犯过轻罪的少年犯“零痕迹”回归社会,已经形成了司法惯例,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司法理念,各级法院把未成年人年少无知时犯下的轻罪记录封存起来,不让“过去”影响他们的“未来”,彰显的是法律的温暖。
充满人情味的法律令人感动,但是,想让这些人生有过污点的孩子真正放下过往、回归社会,恐怕仅靠“封存记录”还远远不够。
现实生活中,少年犯再遇阴霾的情况时有发生,个别孩子甚至会走上一条“从初犯到偶犯再到惯犯”的不归之路。究其原因,他们第一次犯罪极有可能是家庭氛围、个人性格、社会环境综合作用的结果,如果回归社会后这些因素都没改变,“改邪归正”的道路照样如履薄冰、如临深渊。
由此观之,帮助少年犯“零痕迹”回归只是善意的第一步,这之后,家庭、社会、学校的教育引导都不能缺位,“学好千日不足,学坏一日有余”,俗语中朴素的哲理值得我们深思。帮助他们在学习中找到自信,在工作中谋求一技之长,在生活中拥有“知心人”,我们还有更多的工作要做、更远的路要走。
笔者以为,在“浪子回头”的过程中,需要充当包容者角色的不仅仅是法律的制定者和执行者,还应该有他们身边的亲人和朋友。封存的犯罪记录外人无法得知,但身边人的记忆却无法抹除,只有当身边人摘下有色眼镜,接纳他们、包容他们犯过的错,多给予他们一些关心和爱,才能把他们从犯罪的悬崖边拉回到正常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