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十九
在现代大规模养殖业兴起之前,貂皮是一种非常昂贵的货物,很多时候只有贵族才负担得起。
举个例子,《金瓶梅》第七十四回,潘金莲跟西门庆私会的时候,问西门庆要李瓶儿的貂皮袄。西门庆道:“贼小淫妇儿,单管爱小便宜儿。她那件皮袄值六十两银子哩。”
六十两银子什么概念呢?明代正一品的大员,法定月薪也就是六十两零九钱白银,至于最基层的正九品官员,一年只有四十多两银子的收入,不吃不喝一年半才买得起一件貂。
明代的貂主要来自与女真的贸易。由于貂很贵,也一度被纳入了公务员福利。明万历以前,冬天遇到西伯利亚冷寒潮,皇上要给大臣们发貂皮耳罩,第二天大臣们都戴着耳罩去谢主隆恩。这种福利每次要花掉上万贯的钱,到万历年间为减少“三公”消费就不发了。
明代虽然在达官贵人中流行穿貂,妇女也喜欢貂皮的配饰。但是貂、皮草的大流行,还是要到清代。
清代统治者来自盛产貂的地区,也就把穿貂的风尚推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按照当时的记载,穿貂也是讲规矩的,不能乱来。《道咸以来朝野杂记》中记载:“衣冠定制,寒暑更换,皆有次序。由隆冬貂衣起,凡黑风毛袍褂如玄狐、海龙等,皆在期内应穿。由此换白风毛,如狐皮、猞猁、倭刀之类,再换银鼠,再换寒羊皮。皮衣至此而止。”如果不按这个规矩来,是要被贵族老炮儿们耻笑的。
但是这个并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清代奠定了今天穿貂时尚最重要的一件事——把毛穿在外面。
在清代之前,毛皮衣服一般不崇尚把毛暴露在外面,而是将毛面向里,外面包一层布帛。将毛向外,被称为“反穿”,是暴发户的可耻炫耀,不入流。
另一方面,反穿貂是少数人的专利,比如皇帝。紫貂的大衣只有皇帝才能把毛穿在外面,其他人这么干,就是僭越,搞不好要杀头。但是皇帝作为王朝的时尚担当,自然无法阻止别人效仿他。后来,宫里的人也学着反穿貂服,皇帝只好规定宫里穿可以,穿出去不行。再后来,达官贵人和商人也都学会了反穿貂皮,奠定了今天对貂的审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