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村群童欺我老无力,忍能对面为盗贼,公然抱茅入竹去。”这句诗出自“诗圣”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杜甫晚年生活穷困潦倒,他在成都浣花溪旁边盖了一座茅草屋以栖身。八月深秋,狂风怒号,卷走了屋顶上的好几层茅草。一群儿童见诗人年老体弱,便当面变为“盗贼”,毫无顾忌地抱着茅草跑入竹林中。
从诗中的描述来看,茅草是杜甫的个人财产,杜甫对茅草享有所有权。这群儿童未经杜甫同意便公然抱走茅草,他们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杜甫对茅草的所有权。加之这群儿童均未成年,尚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他们的父母。所以,在这起侵权案件中,“南村群童”的父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袁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