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部门日前下拨2018年农村学前教育保障机制专项资金11亿余元,专项用于新疆农村学前教育生均保障、园舍维修改造和幼儿读本费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教科文处负责人表示,农村学前教育保障机制专项资金的及时拨付为全区农村学前教育正常运转提供了保障,减轻了学生的经济负担,支持了保障机制各项政策的有效实施,从制度层面强化了政府对农村学前教育的责任,保证了农村学前教育的经费来源,促进了学前教育的科学运转。自2016年10月起,以南疆四地州为重点,统筹兼顾全区,自治区全面普及农村学前三年免费教育。
农村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涵盖的主要内容包括免费教育保障经费和园舍维修改造经费。免费教育保障经费补助标准为年生均2800元,包括幼儿伙食费1450元、幼儿读本费130元、幼儿园保教费1100元、幼儿园采暖费120元。其中,幼儿读本费生均130元由自治区本级全额承担,伙食费、幼儿园保教费、幼儿园采暖费等生均2670元,南疆四地州自治区本级承担年生均2154元,其他地州市由自治区本级承担年生均916元。园舍维修改造经费由自治区各级财政共同负担。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