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信息员被解雇后,为泄愤将学校大量公共设施进行“涂鸦”。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近日对此案审理后,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涂鸦”者杨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因回家探望病危的父亲,后被学校以长期未请假为由予以辞退,且没有支付杨某假期工资。杨某心中非常怨恨,伙同谷某(另案处理)先后两次到顺义区后沙峪地区某学校教学楼内,用胶水堵上门锁;使用墨水、喷罐对走廊墙壁、锦旗、奖牌、石狮子进行喷涂,被损毁的物品价值24810元。被告人杨某后被抓获。
据杨某供述,其对学校将其解雇的决定不满,要求学校继续雇用自己工作,学校对其并不理睬,坚持解雇决定。杨某见工作难以保住,就向学校索要未发放的工资,学校以其请事假为由,不予发放请假期间的工资,杨某对学校的怨恨更加强烈,因此实施了“涂鸦”学校的行为。
王杨 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