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规范导师和研究生的关系,是目前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在此,我们不妨借鉴一些德国的经验。
德国和中国的师生关系性质有所不同。德国的师生关系是一种纯工作性的关系,教师是专业人员,专注于学习上的问题,不涉及私人领域。另外,德国大学教授都有自己的秘书,会帮助教授处理报销和日常管理方面的事务,不需要学生承担这一职能。
此外,现行的一些制度也有助于减少或者解决师生之间的矛盾和冲突。首先,德国实行双导师辅导制度,有助于减弱学生对单一导师的依附关系。当第一导师因为时间或专业原因不能尽心尽力辅导时,博士生还可以从第二导师那里获得帮助。
其次,用《辅导协议》规范和约束导师和研究生的关系。该协议会详细规定辅导的内容和范围、见面讨论的次数和频率、双方的各种权利和义务,等等。
再者,德国许多大学都制定了《良好辅导的准则》,明确良好辅导的特征和衡量指标,提高辅导质量。此外,德国的大学普遍制定了《良好学术实践规范》,用以规避抄袭、剽窃、署名排序等方面的学术失范问题。对这两类规范的遵守可以有效减少师生之间的矛盾。
最后,引入合理的冲突协调机制和更换导师的机制。在德国,当博士生和导师出现矛盾时,可以寻求学院内部信任的老师或学校内专职协调员的帮助。他们会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协调双方的矛盾。如果双方的矛盾到了无法解决的地步,就需要启动退出或更换导师的机制。这种退出机制的存在可以为处于弱势一方的博士生提供很好的保护。
(孙进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