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覃业彦 刘春)“这笔学费补偿对刚参加工作的我来说,真是雪中送炭。”4月5日,在石门县雁池乡中心学校任教的刘晓雯收到了5000元学费补偿,感激不已。据统计,像刘晓雯这样收到学费补偿的该县去年有202人,补偿金额共95.9万元。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政策,省内高校毕业生到本省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3年以上(含3年)的,由省财政安排经费给予学费补偿。
石门县作为国家武陵山片区扶贫开发县,2015至2017年,该县已补偿到乡镇基层单位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共计381人次,补偿金额累计18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