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宇宽
孔乙己是鲁迅笔下一个让人过目不忘的经典形象。他是一个可悲又可笑的读书人,在当时的社会里处在一个很尴尬的位置。
他非常穷,没钱到“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只能与“短衣帮”一起站着喝酒,然而他却坚持穿长衫,保持自己读书人的身份;明明是偷书,却硬要说“窃书不能算偷”,以维持读书人的体面。他虽然他知道“茴”的四种写法,但这些学问都是没有用的,他就像一个多余的人,“是这样地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这些年我慢慢回想起孔乙己来,越发觉得自己和孔乙己心离得很近,甚至是尊敬。在那个礼崩乐坏的时代,孔乙己并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就算他偷了书,也不是什么大罪,而且仍然保持了一个知识分子的品节。他的坚守,就像是写《红楼梦》的曹雪芹一样,显得弥足珍贵。
鲁迅当年“弃医从文”,写新小说,搞新文学,在那个时代是时髦的,因此他的稿费很高,日子过得很不错,就相当于那个时代的畅销作家。而孔乙己显然就是落伍文人的代表,没能跟上时代的步伐。那么鲁迅的成功是不是可以当作他居高临下俯视孔乙己的资本呢?
我觉得不是这样。每个时代都有新学问、新风气不断问世,其中有一些恰好是迎合当时市场需求的,因而研究这些学问的人会变成当时的成功者。而那些不受欢迎的学问,像“茴”字的四种写法,就像鲁迅所认为的那样是没什么价值的,只是它们恰好不符合当时的市场需要而已。如果孔乙己真有其人并能活到今天的话,可能就会到百家讲坛讲《说文解字》去了,搞不好比鲁迅还火。
知识分子是以研究创造传承知识为职业的。有的知识可以直接变成看得见的社会效益,比如建筑工程、医学这些实用性很强的学问,但也有很多知识并不能直接转变为物质财富,却是社会文明的必要组成部分,就像唐诗宋词、《二十四史》,或是《说文解字》,甚至是“茴”字的四种写法。
我年幼时也曾经觉得孔乙己很可笑,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更加能感受到作为知识分子的标准,孔乙己身上固执的、纯洁的、银子一样可贵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