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小美
有一天,我和孩子姥姥带小温馨去逛商场,面对琳琅满目的东西,小小的她满是好奇。看到玩具想要玩,看到零食想吃,巴不得把整个商场的东西带回家。3岁的小温馨还没有“物权”的意识,总以为只要自己喜欢就可以拥有。
我买完单后,发现小温馨手里还拿了一包糖果。我马上质问她,她却说:“妈妈,我想要吃糖。”姥姥看到后说:“宝贝啊,你怎么随便拿店里的东西呢?这样的行为很不好哦。”小温馨还漫不经心地看着我说:“妈妈,你能帮我开吗?”我蹲下身告诉她:“妈妈和你说过,店里的东西都是需要付钱的。没付钱之前它们并不属于你,所以不能私自带走。你这样随便拿店里的东西,是不对的行为。”
小温馨仿佛明白了,说:“我知道了,我们还没付钱,糖果也不能带走。”我点了点头:“是的,但现在你已经把糖果带出来了,要不要主动还回去呢?”一开始小温馨并不是很情愿,可在我的鼓励下,她终于将这包糖果物归原主。同时,小温馨还主动承认了错误,说下次再也不会随便拿东西了。
每个父母都疼爱自己的孩子,而且随着物质水平的提高,孩子想要的东西也会尽量满足。可有些事做错了就是做错了,家长坚决不能帮孩子做掩护。我曾经亲眼看到一个孩子没有付钱就从店里拿了一包饼干出来,孩子的奶奶并没有立即让他归还物品,而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下不为例”。可以想象,因为奶奶的溺爱,这个孩子可能还会有下一次的犯错。
什么事情“可以做”和“不可以做”,我认为家长必须要有界限。当孩子犯了错后,家长必须及时制止,坚决不能纵容。
许多父母总是想尽办法给孩子最好的一切。因为家长的宠爱,孩子变得一旦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发脾气,如果家长再袒护,不正面教导的话,会导致孩子更加任性。
爱孩子,就绝不是纵容他,愿我们都能用正确的方法去爱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