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社会关注的校园欺凌等问题,12月1日正式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学校应当制定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公布学生救助或者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和负责人。学校应当及时发现、调查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查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校园欺凌治理的指导和检查。《办法》还重点关注了留守儿童的生活、教育等问题。同时,《办法》鼓励居委会、村委会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为未成年人提供临时照管服务;有条件的单位在寒假、暑假期间为本单位职工12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提供临时集中照管服务。
据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