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厅近日出台了《江西省民办高校招生广告备案管理办法》,规定民办高校招生广告中必须包括:审批机关批准的学校名称全称,不得缩写;学校为民办性质;办学地址和办学条件;学生入学学籍(考籍)和毕(结)业证书种类等。不得出现: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和形象;高职(专科)层次民办学校以任何形式作本科招生宣传;使用“专升本”“直通车”等不准确、不规范的模糊术语;向未填报学校志愿、未上线考生承诺办理统招录取等。
据《南昌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