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做了一件史无前例的大事,他将国家的法律以条文的形式铸在鼎上,向天下公布。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史称“铸刑书”。这一举动在当时引起了轩然大波。成文法的公布,意味着“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法律秘密状态的结束,瓦解了过去“议事以制”的贵族专断体制,而代之以按照法规条例定罪量刑的方式。在当时,公布成文法是大势所趋,继子产铸刑书以后,其他诸侯国也纷纷效仿,首先公布成文法的子产真不啻是先知先觉者。成文法的公布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它使法律由隐蔽走向公开,强有力地冲击了传统的法律观念、法律制度以及社会秩序,开创了古代法制的新时代。
蒋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