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当时还在广州市海珠区南武中学读高三的关同学由于高考办理体育特长生的需要,把自己从2004年至2009年期间的省、市、区级获奖证书和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等19份获奖证书通过学校转交到广东省考试院审核。但没想到证书却丢失了。2012年,关同学将南武中学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要求南武中学限时归还全部获奖证书。关同学父亲关先生担心,已经丢失的奖状以及这些与原品出入较大的补办奖状有可能会影响到女儿未来的就业。为此,关先生再次以女儿代理人的身份把校方告上了法庭,要求索赔15万元的精神损害费。最终法院判决南武中学向关畅莉支付一次性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不过关先生对这个判决依然不满,近日他将再向检察院提起抗诉。 何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