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生 邝玉宝 李芳)“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请假由教育局局长审批;教职工请假3天以上由教育局分管人事副局长审批……”日前,嘉禾县教育局下发了两份文件,切实加强教职工到岗管理和绩效考评。
针对部份教职工以病假为名不到岗和“出工不出力”的现象,嘉禾县教育局下发了《嘉禾县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奖考核实施意见》、《嘉禾县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请假制度实施意见》。
文件规定:全县公办中小学校在编教职工和特岗教师必须实行绩效考核。绩效奖金来源为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教育教学管理资金等,并对考核基本权值作了细化。
文件明确,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请假由教育局局长审批。教职工请假3天以上由校长签字盖章,由教育局分管人事副局长审批,交人事股备案,同时按照文件规定根据请假的相应时间扣罚相应的绩效奖和工资。
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请假期限已满,逾期不归的;未经批准擅自停课、调课或擅自请他人顶岗的;骗取病假,小病大养,无病借病,该请事假而请病假,经发现查实的;利用病假外出经商的以及医疗证明弄虚作假的,一律以旷工论处。教职工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予以解聘。
自这两份文件出台后,嘉禾县教育局严格执行文件精神,严把请假审批关,开学以来,请病假、事假的教职工人数大幅下降,一定程度上杜绝了一小部分教职工无病呻吟、小病大养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