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全省中小学教科书的选定要由专门的选用委员会来做。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应当由课程教材专家、教研员、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等组成,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2/3。教科书版本选定使用后,应当保持稳定。小学、初中、高中每一学科教科书版本一经选定使用,在学段周期内,不得中途更换。
据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