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经历堪称一部传奇——刺杀过袁世凯,被称为“民国第一女杀手”;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法学女博士、第一个站在法庭上的中国女律师;后来又成为民国时期第一位省级女性政务官、第一位地方法院女性院长与审检两厅厅长……她就是郑毓秀。
郑毓秀1891年出生于广东一个官宦家庭。1907年她去日本留学,参加了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辛亥革命期间,郑毓秀多次为革命党人秘密运送军火,传递情报,也曾亲自执行对当局政府要员的刺杀。郑毓秀第一个刺杀的目标,就是后来成为民国总统又复辟为皇帝的袁世凯。1912年1月15日,由于计划有变,刺杀以失败告终,参与行动的有10余人被捕。郑毓秀凭借自己的才智,巧妙躲过了追捕。后来她去找当记者的外国友人,以他们的名义将其中7名战友保释出狱。1914年,袁世凯决定要暗杀郑毓秀,在这种情况下她被迫出国。在法兰西,郑毓秀也找到了自己的终身伴侣,也是后来的丈夫——魏道明(魏道明于1930年出任民国南京特别市市长)。
1926年,魏道明获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后回国,不久郑毓秀也返国,年底他们的联合律师事务所就开业了。当时在上海,由于洋人享有领事裁判权,华人与洋人打起官司来十有八九要吃亏,一般律师都不愿意接这样吃力不讨好的案子,但是郑毓秀和魏道明二人不信这个邪,不惜与英法等国领事力争,几番为华人争得权利,于是魏郑律师事务所名声大噪。在当时,律师这个职业一直是女性的禁区,比如1915年司法部颁布的章程,其中明确规定律师应为“中华民国之满二十岁以上之男子”,虽然规定如此,但总有办法。郑毓秀发现,作为一名取得法国律师牌照的中国人,她可以在法国租界的法庭出现。于是,郑毓秀成为涉足这一禁区的第一个中国女性。随着经手的案件越来越多,郑毓秀逐渐成为当时数得着的大律师。
在律师生涯之余,郑毓秀还在当时的南京国民政府里担任过多项重要的社会职务。1927年,郑毓秀历任上海审判厅厅长、国民党上海市党部委员、江苏政治委员会委员、江苏地方检察厅厅长、上海临时法院院长兼上海发行院院长、上海法政大学校长。随着南京国民政府立法院于1928年成立,郑毓秀被任命为国民党立法委员、建设委员会委员,次年1月指定郑毓秀和傅秉常、焦易堂、史尚宽、林彬5人组成民法起草委员会,负责民法的起草工作。
郑毓秀1959年12月16日病逝于美国洛杉矶,终年68岁。
刘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