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元崇)省教育厅8月18日发布通知要求各高校必须于9月30日前在校园网上发布2014届本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同时还要公布毕业就业的基本情况、分院系分专业分学历类别的就业情况、就业地域行业分布情况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强调,凡是在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统计、复核及发布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的,社会有举报属实的,将严肃查处。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必须对本校报送和发布的就业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并建立和实施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统计学校自查复核机制。
此外,各高校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