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的义务有“每天保证20分钟以上和儿子沟通的时间”,儿子的义务有“及时独立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南京一位妈妈从儿子三年级开始就和他签协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奖惩。此行为引起了一些家长的不满,“孩子做得好要表扬和鼓励,但不应该谈条件;做错了也不应该一味地惩罚,只要改了就行。”
(摘自《金陵晚报》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