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伟丹 李旭林)举办或变相举办初中部和复读学校(复读班),或招收复读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统(会)考和竞赛、检查、评估等重大活动,学校集体舞弊或严重弄虚作假;违反政策乱收费,造成恶劣影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学校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上传网站接受网络评估的材料弄虚作假。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凡是触及了这5条“高压线”其中的一条,即“一票否决”,在督导评估中评为不合格,摘掉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帽子”。
11月13日,我省召开教育督导工作视频会议,颁布了“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省示范性高中督导评估新方案。
新规规定,今后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将由6年一次变为每年一次,并设5个“一票否决”和8个“不得评优”指标。此外,如果8个“不得评优”指标中,同时具有两项,也不得评为合格,取消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资格。
以往我省对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督导评估周期太长,使得学校有相当长的时间处于督导监管的空白期,无法真实、全面反映一所学校在办学过程中的全部情况。新规实施后,各个学校要在每学年进行一次自评,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要实施一次网络评估。在新的评估模式下,每年100%的学校要接受网络评估,20%左右的学校还要接受现场评估。现场评估是综合网络评估、随访督导和问卷调查情况后对典型的、有疑问的事项的专项督导,彻底改变了以前的综合督导那样有庞大的专家队伍、繁复的工作规程,而是以查清事实为主。
此外,督导评估还增加了公众满意度网络问卷调查环节,通过社会的广泛参与,增进社会各界对教育督导工作、学校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活动的支持与理解,增强督导评估的真实性、准确性,提升督导结果的可信度与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