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维)11月13日,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下发通知,确定11位同志为我省高校与新闻单位2013—2014学年度互聘人员。
今年,教育部、中宣部启动了实施高校与新闻单位从业人员互聘“千人计划”。我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经各新闻单位和高校推荐,确定11位互聘人员,分别为湖南大学副教授徐琼,湖南师范大学副教授燕道成,湘潭大学副教授易蓉,湖南理工学院教授徐小立,湖南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张华立、龚政文、新闻中心主任杨壮,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经理张效雄、编委办主任刘爱民、原文萃报系总编辑李梁宁,红网董事长舒斌。
本学年度所有互聘人员须于11月25日前到岗。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聘用协议,明确聘期工作目标和任务安排。互聘人员的聘期为1年,期满需延长聘用时间的,经派出单位、聘用单位、受聘人员三方协商同意后续聘并及时报省教育厅和省委宣传部备案。
通知要求,各聘用单位和派出单位要加强互聘人员的跟踪管理,聘期结束后应组织工作考核,考核结果要记入互聘人员档案,考核优秀的要给予表彰奖励。派出单位在互聘人员职级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要予以政策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