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雷桂平
10月10日到16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湖南申报的16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检查组认为,湖南省16个县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这标志着湖南义务教育以“均衡发展”为核心目标,已经开启新的征程。
担起每一份责任
注重统筹谋划。16个县市区党委、政府积极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规划,明确了均衡发展的近远期目标。针对“城区学校太挤、农村学校太空”的现状,实施“四统筹四倾斜”:统筹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并向农村倾斜,统筹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并向贫困边远地区倾斜,统筹区域内学校协调发展并向薄弱学校倾斜,统筹不同群体教育协调发展并向弱势群体倾斜,以倾斜的力量引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尤其是炎陵县、浏阳市等边远山区、革命老区,通过强化城乡统筹、促进校际均等,做到每个乡镇最美丽的建筑是学校,最安全的房子是学校,最有文化品位的地方是学校。
注重投入增长。近两年,16个县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共投入教育经费133.3亿元(2011年54.6亿元、2012年78.7亿元),年均增长达到27.8%。桂东县2012年县本级财政预算内教育财政拨款15113万元,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35.9%。长沙市望城区区财政每年投入资金1500万元,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管理、财政补贴”的管理模式建立校车规范运营机制。
注重教育公平。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天元区对“三残”少年儿童实行随班就读,开展“一对一”的特殊教育,还为残疾少年儿童提供每人每年400元资助。长沙县成立了学生资助中心和教育基金会,2012年扶助贫困学生1.38万人次,扶助金额达1300余万元,连续9年“无一名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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