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维)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市州教育局审核、省教育厅组织评审,省教育厅拟确定长沙市宁乡县等20个县市区为2013年湖南省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市区创建单位,并于9月28日至10月15日在网上进行了公示。昨日,网上公示期正式结束且无异议,省教育厅将发文确认立项县市区。
20个县市区分别为宁乡县、长沙望城区、醴陵市、株洲石峰区、株洲天元区、韶山市、衡阳南岳区、岳阳县、岳阳君山区、安化县、桃江县、常德鼎城区、邵东县、东安县、新田县、资兴市、安仁县、郴州北湖区、会同县、怀化鹤城区。
此轮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市区立项工作分3年实施,2013年启动,2015年年底结束。每个县市区建设周期为2—3年。在建设周期内,省教育厅对立项县市区进行年度评价,评价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年度评价结论为“不合格”的,责令整改并推迟验收,三年内不得申报平安校园建设有关项目。建设期满,由省教育厅专家组依据《湖南省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市区基本标准(试行)》,对立项县市区逐条进行考核,并开展校园安全感测评。
省教育厅还将对立项的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市区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经费用于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专款专用。创建期满的,经省教育厅验收合格,由省教育厅发文确认并给予奖励,授予“湖南省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市区”牌匾。
有关人士表示,从2013年开始,省教育厅每年规划和支持20个左右县市区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经过3年时间努力,重点支持60个左右县市区在平安校园建设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各地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人、财、物的投入,逐步构建完整的人防、物防、技防体系,有效防范和处置涉校涉生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大幅度降低校园治安刑事案件的发案率,改善校园及周边育人环境,增强师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