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元崇
甘肃省庆阳市委、市政府决定停止2012年内公车更新计划,将预算资金全部用于购置标准化校车。按照《关于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的要求,在计划投资5.8亿元的基础上,再贷款1亿元,建成幼儿园200所以上,其中每个乡镇建设一所中心幼儿园、配备一辆标准化校车。
(11月20日《中国教育报》)
校车出事故的报道屡见报端,从表面上看,这些事故似乎是永恒的“固定模式”——起因都是超载,实则暴露了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对学生安全保障的责任缺失。
近几年,随着农村中小学布局的调整,学生上学路远的矛盾凸显,乘车难问题突出。校车尤其是农村,是必须解决的问题。毫不夸张地说,如何科学解决学生的交通问题,是一个摆在政府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课题。庆阳吸取惨痛教训,停买公车改购校车无疑是痛定思痛后“以人为本”的体现。
把孩子的安全放在心上,为孩子创造安全的上学或放学回家的条件,对政府和教育部门来说,应该不是为难的事情,而应是各级领导想到的最基本的事情之一。
笔者以为,当前,政府部门可考虑把农村中小学的校车采购列入省级政府的财政预算,采取专项资金的方式,通过政府采购,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农村中小学配备校车。由于农村学生分布分散,因此,校车可设定相对集中的接送点,并可向学生收取合理的乘车费用。
从社会和谐发展及促进教育公平的角度出发,政府需要承担校车购买服务和校车管理的责任。换言之,政府职能部门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对校车给予真真切切的关注,其本身就是改善民生、推进科学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我们相信,政府对校车的投入能多一些,校车惨剧就会少一些,社会会少一份不安定因素,家庭会多一份欢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