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伟丹 通讯员 蒋海文) “现在很多地方政府和单位在录用毕业生时,不以综合素质与业务能力作为第一评价标准,过度看重学历出身,对‘211工程’高校和非‘211工程’高校毕业生区别对待。这种现象已经不仅仅是就业公平的问题,任其发展的话,将会对国家人才的评价发现、选拔任用造成阻力。”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湘潭大学校长罗和安代表直指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院校歧视现象,呼吁国家尽快出台《反就业歧视法》和相关法规,对就业院校歧视问题作出明确界定。
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公平问题,是近年来罗和安特别关注的一个焦点。罗和安告诉记者,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制度性院校歧视愈演愈烈。从全国范围来看,绝大部分来自农村的大学生集中在知名度不高的大学,如果不从根本上杜绝院校歧视,将有悖大学生就业机会公平原则,更不利于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和选拔任用。
罗和安呼吁国家制定《反就业歧视法》,从制度层面解决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歧视问题。同时,健全反就业院校歧视的法律保障体系,完善相关配套机制,健全反就业院校歧视的政策与制度保障,强化法律监督,健全反就业院校歧视的司法救济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