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廖贤斌) 3月31日,蓝山县塔峰四完小迎来了县教育督导室的教学常规督察组。与以往不同的是,督察组成员进到学校,不听学校的情况汇报,不查学校的文件资料,而是分头直奔各个教室,进行推门听课。一个上午每人都听课3节。这是该县教育局开展局机关工作人员下校听课评课活动的一个场景。
为了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干部业务素质,切实发挥“督导”作用,该县教育局决定在局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下校听课评课活动。活动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全年听课不少于20节,分管教学的局领导全年听课不少于40节; 基教、电教、督导工作人员全年听课不少于40节,每月不少于4节;职成、工会、计审、招生、纪检、人事、勤管、办公室等股室工作人员全年听课不少于20节,每月听课不少于2节;教研室专职教研员全年听课不少于80节,每月不少于8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