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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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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广西南宁拟出台规范剑指电动汽车充电难    

    为加快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2020年9月18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南宁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工作细则》),明确了部分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安装与管理问题并征求意见。新出台的《工作细则》指出,“自用桩”由电动汽车车主、电动汽车企业负责管理,物业负责进行监督;“公用桩”由运营商进行管理。安装充电桩也不再需要办理工程规划等手续,供电部门收到充电桩报装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现场勘察。在接到用户“自用桩”安装申请后,物业、业委会或居委会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不得无理由拒绝。对于现有配电设施无法满足充电设施使用的,产权为供电企业的,应由供电企业配合相关方提出解决方案,产权为用电用户的,应由用电用户组织相关方提出解决方案,经各方协商一致后,由产权单位实施改造。

    (据《工人日报》)

    

    重庆市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布局集中式公用充电站

    2018年12月,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2018—2022年)》,明确提出主城区新建居住建筑配建停车场(库),应全部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社会企业、居民区业主委员会应积极参与充电设施建设或提供便利。

    同时,还发布了《重庆市自用充电桩建设使用政策问答》,从操作层面详细解释了自用充电桩的建设程序,同时对物业服务企业在自用充电桩建设及使用过程中的权责进行了规范,让供电部门、小区物业、业主在参与自用充电桩建设方面都有规可循。

    同时,鼓励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重庆公共充电桩市场,在有充电市场却没有充电条件的老旧小区周围,合理规划布局集中式公用充电站,满足更多市民新能源汽车的使用需求。

    (据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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