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在某楼盘买一个地下车位。通过咨询售楼人员,我了解到开发商仅出售地下车位的使用权,并不出售产权。我想知道,如果只是购买了地下车位的使用权,是否应当交存维修资金?维修资金应当由谁来交?
长沙市民 李先生
长沙市房产局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165号令)第六条规定,维修资金的交存人应当为物业业主(即产权所有人)。对于李先生遇到的情况,买受人取得的是物业的使用权而非产权,则物业的维修资金仍应当由该物业的产权所有人(即开发建设单位)缴交。
王文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