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欧盟连续出台规定,要求我国提升洗衣机和洗碗机的出口标准。而本次欧盟通报涉及洗衣机和洗碗机两类产品,主要针对产品的生态设计和能效标签。
欧盟的法规草案中,对家用洗碗机的生态设计规定了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包括标准程序、关机模式及待机模式下的能耗及主洗涤程序运行的程序时间、水电能耗的指示性信息等。在能效标签方面,则要求必须标示能效等级和脱水效率等级,并附有复杂的图样模板。同样,通报的法规草案也对家用洗衣机的标签给出了一个统一的设计和内容,并提出了有关家用洗衣机技术文件和微缩胶片方面的具体要求。可以说,这些通报的出台,为我国电子电气产品进入欧盟这一最主要出口市场,筑起类一道“绿色壁垒”。
该法规的拟批准日期为2010年9月,并将在公布后12个月实施。这意味着,我国的出口企业必须为产品的能效、性能检测以及生态设计咨询支付高额费用,再加上开展设计改进、工艺优化等方面的投入,生产成本将大幅提高,企业面临巨大的出口压力。
以洗衣机为例,从2003年开始,我国的洗衣机出口开始进入快速增长时期,洗衣机出口量平均增速达26%,出口额平均增速更超过40%。进入2009年,虽然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洗衣机市场份额同比平均减少29%,但是中国占国际市场份额增加了4%,达到19%,排世界之首。欧洲是中国洗衣机出口的第二大市场,2009年出口量为113.46万台,出口额为1.975亿美元。胡凯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