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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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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13年后复活,“凶手”已服刑11年
河北赵作海冤案真相
湖南律师将为蒙冤者提供法律援助

主持人语

赵作海案是又一起让法治蒙羞的惊人错案,将被续写上司法错案史。

无论从哪个方面看,河南赵作海案都堪称5年前湖北佘祥林案的翻版,两者具有惊人的相似点:都是因为“被害人”神奇“复活”而使冤案大白天下,都是已经服刑11年后被宣告无罪。

从这两个冤案来看,冤假错案的产生并非是因为适用法律上的问题,而往往在于查明和认定案件事实上的错误。如司法机关过于轻信人证、尤其是口供办案,忽视其他证据而导致冤案。这种方式省时、省力,见效快、成本低,但明显悖逆了程序正义这个“看得见的正义”。它没有实现司法的独立审判,也没有发挥司法的制约与监督功能。

“被害人”复活这种案件,在整个错案史中的比例肯定不高。在当今如此发达的鉴定技术之下,“被害人”复活冤案原本不可能发生。然而,如此低概率的错案居然也能时有发生,足见不法与枉法的情形值得警醒。这也警示我们,错案纠错绝对不能止于个案,否则,佘祥林既然不是最后一个,赵作海也不会是。

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带来的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的审判,则是毁坏了法律,这好比污染了水源。”结合中国目前的法制现状和不止一次的错判,我们应该认识到水源的污染究竟是从何而来。其实,要固本清源很简单,只要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彻底清除那些污染司法公正的污染源,就能让法律之水清澈透明。

无辜者被判死缓

“死者”流浪他乡13年三部门为何一错再错已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将索百万国家赔偿

5月9日,“杀害”同村人在监狱已服刑多年的河南商丘村民赵作海,因“被害人”赵振裳的突然回家,被宣告无罪释放,河南省有关方面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在家人的陪同下,赵作海离开了开封市第一监狱。此时,他已整整服刑11年。

5月13日上午,河南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给予赵作海国家赔偿及生活困难补助共计65万元。

今年4月30日,“赵作海”案的关键人——已经“死亡”10多年的河南商丘市柘城县赵楼村村民赵振裳突然从太康县返回家中,给当地公安机关和村民带来很大的震惊:这真的是赵振裳吗?他若没死,那死亡的无头尸是谁?当初赵作海为什么承认杀人?

1998年2月15日,村民赵作亮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叔父赵振裳自1997年10月离家后,已经失踪4个多月,怀疑被同村的赵作海杀害。柘城县公安局刑警队将赵作海作为重点嫌疑人,关押审讯20多天后放出。

1999年5月8日,该村村民在淘井时发现一具无头、无四肢男尸,村民怀疑是失踪的赵振裳,遂向柘城县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再次将赵作海列为重大嫌疑人,后一直被羁押在看守所。

2002年11月11日,商丘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1997年10月30日夜,被告人赵作海在与本村妇女杜某某私通时,被也与杜某某有私情的本村村民赵振裳发现,赵振裳持刀将被告人砍伤,被告人逃至家中,持刀躲在自家大门后,等赵振裳追到后,被告人用刀刺向被害人,致赵振裳当场死亡,然后将赵振裳的尸体肢解、隐藏。

2002年12月,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决赵作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力终身。2003年2月1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做出裁定,核准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上述判决。

判决后,赵作海未上诉。羁押期间,他两次获减刑,先被改判为无期徒刑,后又被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

“死者”流浪他乡13年

2010年5月8日上午,在柘城县老王集乡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记者见到了“复活”的赵振裳。

他说,自己和赵作海是前后院的邻居,关系不错,两人曾一块到陕西延安打工三年。后来,因为赵作海私吞他的1000多元工钱,两人关系恶化,加上两人同与杜某某有私情而结怨。1997年10月30日深夜,赵振裳发现赵作海在杜某某家过夜后,回家拿来菜刀,趁赵作海熟睡,对赵作海头上砍了一刀,然后将凶器扔在村东小庙后的路边,身揣400元钱和身份证,逃离了家乡。

这些年,赵振裳去过安徽、陕西、湖南等地,但大部分时间在家乡周边100公里的地区活动,其中在太康县就生活了六七年。13年来,他以捡破烂为生。这些年,他一直没有回过家,也没有换二代身份证。

他的一代身份证曾经用过两次。一次是1999年,他在郸城县住旅店时,被郸城县南丰镇派出所查过。另一次是2003年“非典”期间,他作为流动人口,被鄢陵县马栏镇派出所查过。但公安机关都未发现他是一名已经“死亡”的人。

5月4日,按照监狱的会见管理规定,赵作海的叔叔、姐姐来到河南省第一监狱,告诉他赵振裳“复活”的事。听完以后,赵作海先是沉默了好一段时间,随后失声痛哭。

5月9日上午8时许,赵作海狱警的带领下,走进了省法院设立在监狱的庭审现场。当审判长依据程序宣布赵作海无罪释放以后,面对迟到的公正,赵作海忍不住失声痛哭。

三部门为何一错再错

据商丘市警方介绍,之所以一直将赵作海列为杀死赵振裳的重点嫌疑人,是因为他们坚信在基层工作的经验:农村犯罪一般因果关系很简单。具体到这一案件,赵振裳的一位堂兄弟曾经杀了赵作海的弟弟,两个家族有仇;两人都和同村妇女杜某某相好,是情敌;赵振裳失踪当天,有人看到两人在杜某某家打斗;包裹无名尸的编织袋片,经赵作海的妻子和儿子辨认,是赵作海家的。

但当地一些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在这起案件中,有些疑点确实没引起足够重视:一是警方确认无头、无四肢尸体为赵作海所杀后,没有追查凶器,也没有确定凶器所能造成的伤痕是否与尸体的伤痕相符。二是当时尸体已经高度腐败,警方先后做了四次DNA都未确定死者身份。所以,警方把尸体确定为赵振裳,有主观色彩。三是当时警方根据残尸,对死者身高进行了确定,为1.70米。但实际上,失踪的赵振裳身高只有1.65米左右。这些,都没有纳入警方的考虑范围。

此后,警方两次将该案移交商丘市检察机关后,都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退卷,要求“补充侦查”。在两次退卷后,检察院拒绝再次接卷。而警方坚持认为赵作海是杀人凶手,不能放人,造成赵作海在看守所长期羁押。在清理超期羁押的案件时,商丘市政法委等多次就该案召集开会,研讨案情。检察院后提出:公安向检方移卷,要提供DNA的鉴定。但由于DNA鉴定没有结果,检察院最后放弃了这一疑点,进行了公诉。

对于这一点,商丘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广军说:“我们检察院最大的错误,就是没有坚持自己的意见。”

再从法院环节来看,从2002年11月11日公诉,到当年12月5日判决,该案的审理在法院仅经过20多天。法院全部采信了公诉人的意见,而公诉人的意见其实就是公安部门的意见。

在法院庭审时,赵作海和他的辩护律师都否认了杀人一事。但法院认为,赵作海曾经在公安环节做了9次杀人的笔录,所以当庭否认未杀人不可信。

已启动国家赔偿程序

河南省高院在赵振裳“复活”后,启动了再审程序。高院认为,这是一起明显的错案。5月9日上午,河南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告赵作海无罪。立即派人赶赴监狱,释放赵作海。对于这一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和对赵作海的国家赔偿程序,已经启动。

目前,商丘市已召开了由公、检、法相关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按照要求,成立了商丘市处置赵作海案件工作组;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抓紧依法纠正并主动赔偿;商丘市检察院要组织专门力量,重点评查原办案人员有无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根据调查结果,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据了解,时任柘城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朱培军,现任商丘市公安局行财处处长。原案件负责人丁中秋,现任柘城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原案件负责人罗明珠,现在商丘市公安局纪委工作。

商丘市检察院当年出庭支持公诉的两名检察官汪继华和郑磊,已经于数年前先后离开检察院,目前担任律师;商丘市法院当年任该案的审判长张运随和审判员胡选民,目前都还在商丘市法院刑一庭工作。

将索百万国家赔偿

赵作海被无罪释放后,全国媒体聚焦到商丘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10日晚9时许,赵作海秘密返回妹夫家。

在赵楼村妹夫家里。记者见到赵作海,他坐在饭桌旁,被村民围在中间。穿着蓝白相间的T恤,光头,抽着一根烟,表情看起来很憔悴。面对记者的询问,他说自己很累了,不想说什么。

在离赵楼村正北紧邻的六庄村,赵作海的前妻赵小齐现在生活在这里。赵小齐说,她改嫁后已将与赵作海生的4个小孩3个送人。目前,一个女儿已成家生子。赵小齐改嫁后又生了一个小儿子,还在上中学。

赵小齐说,赵作海的女儿和女婿在六庄村开了家小卖部。赵的女儿说,父亲准备提出国家赔偿100万元,目前已有湖南来的律师找到他们,愿意免费为赵作海打官司。

对于10多年前的伤心往事,赵小齐不愿意多讲。但她坚定地说,当年井里尸体被发现后,她曾经被警方关在乡里一个酒厂一个月,被罚跪和遭毒打,要求指认赵作海杀人,但她一直咬牙否认前夫作案。而赵作海的“相好”甘花(化名)也说,当年她也曾被警察带走,警察用皮鞭抽她,逼她招供“亲眼看见赵作海杀害了赵振裳”。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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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祥林“杀妻”冤案

佘祥林是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人。1994年1月20日,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失踪后,其亲属怀疑是被佘杀害。同年4月11日,吕冲村一水塘发现一具女尸,经张的亲属辨认与张在玉的特征相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1998年6月,京山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佘有期徒刑15年,同年9月,荆门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5年3月28日,被“杀害”的妻子张在玉突然归来,而此时佘祥林已在狱中度过了11个春秋。为慎重起见,公安机关通过DNA鉴定,证实了张在玉的身份。

2005年3月30日,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和二审裁定,要求京山县法院重审此案。4月1日,39岁的佘祥林走出了沙洋苗子湖监狱。 4月13日京山县人民法院宣判佘祥林无罪。10月27日佘祥林与京山县公安局达成赔偿协议,由京山县公安局向佘祥林赔偿4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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