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国家船舶博物馆收藏了这样一条船:自它下水后,曾138次遭遇冰山,116次触礁,27次被风暴折断桅杆,13次起火,但它一直没有沉没。
随着巨大的商业王国一起倒塌的刘晓庆希望自己就是那条船。
地位和金钱都不甘人后
1975年,八一电影制片厂正在为影片《南海长城》挑选演员,刘晓庆被初步选中扮演女主角,但是剧组同时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挑选演员,如果有更合适的演员,刘晓庆还是要被打发回家。
好强的刘晓庆绝不会让到手的机会溜走,为此她很下了一番苦功:有一处剧情要求演员光脚跑上满是碎石头的山头,为了更好地诠释女主人公,从上岛第一天起,刘晓庆就打赤脚在滚烫的沙滩上锻炼奔跑。就这样,刘晓庆最后走进了这部影片,也从此走进了演艺界。
“不甘人后”、“争强好胜”、“凡事争第一”的人生态度使刘晓庆的演艺生涯要远比其他同龄演员辉煌——她主演过的电影部部经典,并因此先后六次获得电影界至高无上的奖项——金鸡奖和百花奖。
但是,另一方面,这种性格也让刘晓庆的金钱观更为“野性”——她很早就意识到“金钱和富有是一个人能力的证明”,并且“要自己奋斗,用双手去获得财富”。
中国“走穴女皇”的诞生
成名后,刘晓庆觉得有了敛财的资本。她利用的第一件赚钱工具是“走穴”。尽管刘晓庆也不得不承认“走穴”使观众和艺术家之间成了一种互相需要又互相仇视的畸形关系,艺术与金钱挂钩则是肮脏得不能再肮脏的交易,但白花花的银子还是使刘晓庆的物欲彻底打败了她的艺术使命感。
刘晓庆的第一次“走穴”发生在1983年。当时她在邯郸连演24场,每场的报酬是150元。演出结束后,刘晓庆捧着3600元的“巨款”连夜回到北京。当天夜里,她唯一的事情就是来来回回地数钱,直到天明。
从那时起,刘晓庆长达十余年的“走穴”史正式开始。玩命赚钱的她甚至曾创下一个月演出150多场,一天演出8场的惊人纪录。
天价预售创影视圈神话
1995年,刘晓庆开始从商。不过,泼辣的刘晓庆即便下海也与众不同——她干脆息影5年,全面投入商业,相继成立了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和刘晓庆影视制作中心。
电视连续剧《火烧阿房宫》是新公司成立后打响的第一炮,这部电视剧是刘晓庆与郑州市银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拍摄的。说是共同投资,刘晓庆没出一分钱,而是将自己出演《武则天》的名气和演出折价人民币1200万元作为投资,对外号称是投资2500万元,双方按50%的比例分红。然后再凭着刘晓庆的宣传手腕,电视剧在拍摄中就预售了不少拷贝。就这样,这部连剧本都没有的电视剧卖出了天价。
同样,刘晓庆的精明还体现在她从不拿“片酬”上——她只要广告时段。比如刘晓庆出演《武则天》时,片酬是15秒广告——将各地电视台的广告报价乘以《武则天》的播出次数,这样得出来的数字是不是非常天文?
除了对“片酬”把握“准确”外,刘晓庆还善于利用自己的经历换钱,她出版的《我的路》、《我这八年》等几本书销量都相当不错,但最实惠的还是《我的自白录——从电影明星到亿万富姐儿》这一个标题就卖了108万。
出狱后依然“钱途”不错
从1996年开始,刘晓庆和她手下的公司先后以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通知申报却拒不申报等非法手段,偷逃了巨额税款。2002年6月20日,刘晓庆被北京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至此,刘晓庆巨大的商业帝国风逝云散。
2003年8月,刘晓庆被取保候审。熬过了400多天的牢狱生活后的刘晓庆,面临的就是这番萧瑟景象和上千万元的债务。
出狱后,刘晓庆唯一的工作就是挣钱。
在好友郑明明的牵线下,东方电影集团与刘晓庆签约,准备让其在自游戏改编的电影《神兵》里担任女一号。10月17日,刘晓庆正式与《神兵》剧组签约,同时收到出狱后的第一笔片酬,“我觉得从来没有像这笔钱让我觉得是钱!”
除了电影之外,刘晓庆也没有放过其他渠道的赚钱机会。在得知某广告商有意请其为某趣味英语动画片拍摄平面广告后,刘晓庆马上积极响应,但广告商要付出的“代价”是120万,而且必须是“税后价”。
另外,刘晓庆依然没有放弃靠经历卖钱的好计划。《我在狱中》,光是听听这个主题就已经让各大出版社热血沸腾,相信一贯善于拿自己做秀的刘晓庆必定不会放过这个赚钱的大好机会。
不管怎么说,刘晓庆有了重新开始的机会。虽然她自己“觉得现在是负数,还没有站到起跑线上,正朝起跑线走过去”。这些年倒台的富豪不少,但象刘晓庆这样轰动的不多,她的事件对本人是个教训,对其他人都应该是个镜鉴。
摘自《你把钞票献给我:名人理财》
文/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