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见习记者 王智芳 实习生 刘莹
“我经历了一次电梯惊魂,这年头坐电梯也要看胆子大不大”、“电梯内打手电筒,洋气”、“被卡在电梯里,差点拨打112”……近日,频频有各小区的业主拨打本报热线0731——84329691,倾诉他们的“电梯恐惧症”,说他们所在小区的电梯经常出现掉层现象,希望本报向相关部门反映并督促解决。
一个月内经历两次电梯事故
1月21日, 家住长沙市开福区富兴·金地大厦的张杰(化名)从电梯出来后拔打了本报新闻热线:“我已经第二次被困电梯了。”
张杰告诉记者,早在十几天前,他在所住的楼房电梯里玩了次免费的“电梯过山车(蹦极)”,直接从22楼跌落到了5楼,当时他在漆黑而且没有信号的电梯内心惊胆颤地度过了10来分钟,出来后,张杰为自己的“死而复生”激动得泪流满面。
还在为上次的历险心有余悸的张杰,1月21日再一次被困在了电梯内。令他气愤的是,出现掉层电梯质量检测的截止日期竟然是2008年4月26日,已过期了1年零10个月。
物业公司:
电梯掉层,在专业上是允许的
就张杰所说的情况,记者于1月22日上午电话采访了他所在住宅小区物业公司的负责人胡先生,胡先生告诉记者,“去年12月份,我们就因为无力承担过高的维修费用,已经与业主委员会签订了退出物业管理的协议。张杰所说的情况在专业上来讲叫做掉层,这种情况在我们这确实是有的,但电梯是2001年购买的,已经过了厂家的保修期,大修的话需要动用维修基金。可是业主都不大愿意出,作为物业公司我们已经为更换配件、维修垫付了30多万。”
当记者问及电梯质量年检时,胡先生说:“我们在去年10月份就进行过年检。你们可以到质检部门去查询。噪音大、掉层在专业上来讲都是允许的。我们近段时间对电梯都有进行处理,就像1月21日是由于天气原因导致电梯停电,在警铃和对讲机都不能用的情况下,我们挨个楼层地寻找被困电梯里的业主。”可胡先生对年检公示牌为何未安装在电梯内并没有作出解释。
作为物业方,胡先生称他们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保障业主的安全,在万一发生不幸的情况下,他们会走法律程序,承担该承担的责任。
质检部门:
没按时年检,将责令整改
记者就业主和物业双方的说法采访了长沙市质量检查局投诉举报科的梁主任,梁主任告诉记者:“如果该物业公司质量检测截止时间确实是2008年4月的话,那肯定是不符合文件规定的。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台的《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规定,电梯质量必须一年检测一次,如果真像张杰所说的那样,作为业主他可以向我们投诉,我们将会给物业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在通知书下发半个月后,物业方未及时处理的,我们将对其进行查封。”
1月22日下午,记者致电湖南省特种设备检测中心,一位姓曾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任何我们开展过电梯验收检验的单位,我们都会给他们发检测合格公示牌,并且要求他们张贴在电梯内。没有张贴公示牌应该是以下两种情况:第一,是单位检测了并且合格,只是没有到我们检测中心来拿检测牌;第二是没有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公示检测合格公示牌。”获知这一情况后,记者再次致电该物业公司,表明准备陪同张杰一道去那查看检测合格公示牌以及相关的检验报告时,胡先生推脱说:“没有那必要,当然他非要看的话也可以,但是现在检测合格牌我没有带在身上。我们现在和业主委员会主任在协商,很积极地沟通,我怀疑个别业主是有另外目的。”
律师:谁监管谁负责
就此情况,记者又采访了湖南省海川事务所律师吴绍文,吴绍文告诉记者:“维修基金是在交房前就已经统一缴纳的。虽然物业与业主之间达成了撤离协议,物业在没有办好交接手续前都必须对电梯进行维护,对业主安全负责。像掉层这种情况,属于严重的质量问题,是重大安全隐患,是不允许存在的,有关部门应该立即责令物业公司整改到位,确保业主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