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时上语文课,老师让我们用“……非……不可”造句。从第一组开始,一个接一个来。
第一位同学挠了半天脑壳,终于飚出一句话:“我今天非造一个句不可。”老师差点笑破肚皮,学他的样子挠了挠脑壳,“嗯,马马虎虎。”
第二位同学平时贪玩,站起来却出口成章,“今天晚上,我非看电影不可。”老师的脸色明显变得有点难看,“不看电影会死人啊?”该同学赶紧坐下,大气不敢出。
第三位同学已打好草稿,拿起来就念,“最近爷爷生病了,在家老咳嗽,妈妈又不给钱让他买药,这样下去,他非咳死不可。”老师听完,不住地点头,“这个好,不光造了个句子,简直堪称一篇小小说。有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还有人物之间的矛盾和事件经过的迭宕起伏,好。”老师一番点评完毕,我们不约而同地鼓起了掌。不幸的是,该同学第二天来上课鼻青脸肿的,原因是他回家后向其母炫耀得到了老师的夸奖,结果理所当然被其母以“诽谤罪”处以家法。
轮到班花时,她羞红着脸:“我有一个美丽的愿望,长大了嫁给……非……不可。”此言一出,全班爆笑,老师捂着嘴,努力不让牙齿掉出来,临了,说了句:“高瞻远瞩,志存高远。”
长期垄断班级倒数第一名的同学站起来,“这次考试,我非考一百分不可。”老师盯了他几秒钟,拍拍他的肩膀,“革命尚未成功,同学仍需努力。”
轮到我这位班长时,场面上的话自然要说的,“在学校,非得听老师的话不可。”老师神情专注地看着我,“哎,我好像没对你怎么样吧。上次你在校门口和别人为争几块糖打架,我也没对付你呢。你这样‘非……不可……’非得让别人以为我虐待你不可。”我赶紧摇手,“不,我不是那意思,我是说如果不听老师的话,就不能考好成绩,长大了就不能当官发财。”老师笑了笑,“嗯,为了能当官发财,是要听老师的话。下一位。”
老师话音刚落,只听得一个声音响起:“我姓非,名不可。”一语既出,举座皆晕。这家伙脸皮真够厚,吃班花豆腐还能如此气定神闲、泰然自若,也算是一种修为,一种极致了。只听见老师气急败坏地说,“好小子,为了媳妇改名换姓,连老子都不要了。在这里修理你会有人说是体罚学生,回家后看我怎么收拾你。”看官莫惊,那位表心露迹的同学正是老师家的少爷。
一晃十多年过去,前几日,收到一封寄自某报社的信,写信人是当年造句最好、下场最惨的那位,如今已成名记。信中夹着一份请柬,帮人代寄的,新郎是当年自称“非不可”的老师家少爷,新娘则是彼时的班花。
这个世界,真是可爱得很啊。
胡双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