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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0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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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一条举措》
诉讼“无碍”,传递司法温度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毅 张英 通讯员 甘雯雯

  今后,残疾人参与诉讼可享受有声、大字、电子、盲文等服务;涉残疾人案件专门标识、优先办理……8月9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高院、省残联联合出台《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一条举措》(以下简称《举措》),加快推进湖南法院诉讼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更好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全方位服务,让残疾人诉讼无障碍

  “十一条举措中,一部分源自最高法院和中国残联十条意见,同时制定了一些具有湖南特色的举措。”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曾东楼介绍,“我们在实践中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办法,帮助残疾人诉讼‘无碍’。”

  日前,视障人士商磊的一起案件在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审理。庭审过程中,书记员的笔录通过无障碍庭审直播系统,同步到商磊的手机上,用文字转语音功能实时播报。庭审结束需要签字,法官将调解书内容逐字逐句读给商磊听。

  “非常细致到位,感受到用心和温度。”商磊说,不止是法庭上的细致服务,法院许多场所遍布无障碍设施和服务,进门有无障碍通道和一键求助设备,导诉台有特殊眼镜,立案窗口有放大镜,填报区有放大版的模板……从咨询、导诉,到立案、调解,都有志愿者陪同指导。

  2023年底,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获得无障碍二星级认证,是全国首批获得无障碍认证的政法机关。

  曾东楼介绍,《举措》制定紧密结合我省工作实际,要求提供有声、大字、电子、盲文等服务,提供大字、盲文版裁判文书;导诉员接待残疾当事人,上门服务或引导其使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

  “全方位”服务还体现在“绿色通道”上。《举措》提出,对涉残疾人案件依法及时立案,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涉残疾人案件专门标识,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采取便利残疾人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

  当好“耳目”,为残疾人发声

  服务如何更优质?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副理事长钟娜在发布会上表示,从残疾人角度出发才能真正发现“痛点”。

  “没有手语翻译,法官、聋人当事人都不明白对方在说什么。”钟娜说,“手语翻译人员是否了解诉讼规则、诉讼程序,在翻译中能否做到精准、完整翻译,直接关系到司法的公平公正,关系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

  不久前,省残联发布《关于建立涉残疾人司法服务辅助机构库的公告》,决定面向社会征集一批社会信誉好、专业力量强、服务经验足的手语、盲文翻译机构,建立起专业机构库,后期将进行法律服务手语研发、翻译人员的专业培训。

  在此基础上,《举措》提出,探索建立无障碍诉讼辅助服务人员和服务机构指导名册,逐步提升获取手语、盲文翻译等无障碍诉讼辅助服务的准确性、便捷性和信赖度。

  “矛盾纠纷中,残疾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需要有人为他们‘发声’。”钟娜介绍,《举措》提出“建立‘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机制”恰逢其时。“湖南是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联确定的‘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纠纷机制六个试点省份之一。我们先期确定了58人作为我省第一批涉残纠纷诉前调解员。”

  “下一步,我们将和省高级人民法院一起,加强培训与指导,提高专业水平、提升调解工作质量。”钟娜介绍,将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共同推动涉残疾人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在我省全面开展,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前端,让纠纷解决在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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