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月29日讯(全媒体记者 郑旋)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危险废物处置力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加快形成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近日,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湖南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自2024年1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办法明确,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危险废物处置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其他社会源危险废物,不包括放射性废物。按照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计费方法,工业危险废物和其他社会源危险废物处置费用原则上按照重量计收,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按照住院床位数或者重量计收,可以计入医疗服务成本,不得向患者单独收取。已交纳危险废物处置费,且危险废物已被收费单位接纳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该部分危险废物不再交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办法要求,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内,与委托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商定具体处置价格,签订处置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处置标准处置危险废物,不得减少处置环节,降低处置质量,造成新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