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清峰,身份证号4307021980∗∗∗∗0014,因你未经我局批准长期旷工至今,我局多次电话通知你限期返岗未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我局对你作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决定,由于多次与你联系无果,该决定采取公告送达方式予以送达,自送达之日起正式与你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安乡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