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8月22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佳俊 通讯员 刘沁 颜如玉)21日,省高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相关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领会落实全国、最高法院、全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相关要求,坚持长期斗争、依法打击、标本兼治、精准督导“四个不动摇”,不断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持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要抓好大要案办理,以“八个有机统一”现代化司法理念指导审判执行工作,坚决守住“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的底线,加强条线指导,推动攻坚突破,确保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要持续加大黑财执行力度,多措并举提高黑财执行实效。要坚持源头治理,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力争“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推动综合、系统治理。要持续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宣传,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截至2023年7月31日,全省涉黑涉恶案件一审结案率87.3%,二审结案率93.1%,涉黑恶刑事涉财执行案件结案率92.8%,执行到位金额90.97亿元,到位率96.1%,全省法院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