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生鲜灯”“遮丑”后,即使不怎么新鲜的肉类蔬果也能变得光鲜水灵,但买回家却原形毕露。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提出“生鲜灯”使用规范。《办法》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办法》将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说到底,“生鲜灯”只是一种误导消费者的“障眼法”,蒙得了一时,蒙不了长久,到最后必将聪明反被聪明误。
图/陶小莫 文/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