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全媒体评论员 朱永华
日前,农业农村部公布第四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我省宁乡市流沙河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涟源市特色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和长沙市望城区贤乡耕生态家庭农场作为“发展乡村产业”的典型入选。
我国广大农村正在进行一场新的解放生产力的革命——乡村振兴。如果把乡村振兴看作是一场攻坚战,那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是这场战役中的“战斗堡垒、作战单元”。近年来,我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迅速壮大,已逐步成为保障农业稳产增产、带动农民稳定增收、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但是,就整体而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处在发育成长的初级阶段,需要各级政府大力扶持和规范。
如何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号文件”讲得很明确: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把农业规模经营户培育成有活力的家庭农场;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加大对运行规范的农民合作社扶持力度;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投入品、技术、装备导入小农户……这都需要不折不扣抓落实。
大体而言,靠近大中型城市、市场经济活跃的农村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相对成熟。对于产业基础薄弱、主体发育滞后、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的地区,需要有更大力度的投入。要鼓励当地村党支部发挥引领作用,聚集人才、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兼并、合并或组建联合社,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行业协会或联盟,形成规模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典型开路。农业农村部自2019年起征集推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它们是当前阶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佼佼者,如此次入选的涟源市特色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按照“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共赢模式,充分利用农村资源,积极探索产业融合,引进特色水果种植盘活荒山,发展特色生态种养用活土地,实现了“一地多用、一地多收、一户多业”。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可以“点亮一片”,让我省农村充满活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拔地生长,建功于伟大的乡村振兴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