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颍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高职阶段的学生处于从被保护的未成年人走向独立和成熟的关键转型阶段,因此,对高职院校学生开展法治教育不仅是思政教育,也是普法教育和法律应用教育。近年来,高职院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依然存在课程性质定位不够明确、教学内容缺乏整体规划与评价体系、师资力量配备不足、教学方法陈旧、学生的法律素养比较弱等问题。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新时代高职院校法治教育应该以普及法律知识为基础,培养法治精神为核心,提高法治运用能力为重点,多维探寻新路径。
走法治教育课程融合之路。课程性质上,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探索将现有的法治教育相关课程内容融合成一门独立的法治教育课程,按照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把培养法治精神、普及法律常识、讲授专业法律相融合,使法律知识传授与法律价值引领无缝对接,实现法治教育知识、能力、素质教育目标的统一,培养德法兼修的人才。课程性质可定位为高职院校公共基础课。该门课程可进行分模块教学:“法律通识模块+法律专业模块”。通识模块包括法治精神、法律常识,专业模块则根据各院校具体专业不同设置以满足不同的专业人才培养要求,例如:电子商务类专业模块、财经类专业模块、物流类专业模块、电子信息类专业模块、旅游管理类专业模块等。
探索“三教”改革之路。在教学方式上,应当以现阶段高职法治教育存在的不足为问题导向,探索法治教育在“教师、教材、教法”上的改革,提升法治教育的质量与实效。首先是“教师”改革,法治教育教师不能由其他岗位教师兼任,应该是专职且有法律学历背景的老师执教、有专门的教学团队进行教研教改活动、有专业从事法律工作人员作为社会兼职教师;其次是“教材”改革,随着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不断进步,近年来新增和修订的法律法规层出不穷,加之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的普及,传统的纸质教材已经不能完全适用于法治教育的发展需求,“立体教材”以“活存活取活用”的特点弥补了传统纸质教材的缺陷,是借助现代信息技术,科学整合多媒体、多形态、多层次的教学资源,是未来法治教育课程教材改革的必然趋势。第三是“教法”改革,可以尝试由先讲概念、法理再讲案例的传统模式,改革为先介绍案例、分析案情,再讲法律规定,最后讲授法理,这样的教学方法之变,更符合高职非法律专业学生的学习特点,从而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教学宜以学生为课堂主体,以教师的专业教学能力及课程思政能力为主导,以案例教学为主要形式,以信息技术为辅助工具,以产教研相结合,多措并举,培养各行业需要的有较高法治素养的技能型人才。
坚持协同养成之路。一方面是校内协同。整合学校教学、学工、教务、继续教育、宣传等部门的法治建设工作目标,将“依法治校工作”与“法治教育教学”相结合,通过学生参与学校章程、校规的制定、修改与执行,学生参与学生违纪处理听证会,开展校内典型案例或社会热点法律案件的模拟演绎和法律讨论,学生制作法治宣传板报海报和短视频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沉浸式的法治养成教育。另一方面是社会协同。学校与家庭、机关、企业、社会有效协同,在“依法治校”小场域和“依法治国”大场域中,利用顶岗实习、暑期活动、企业实践见习、勤工俭学等机会,让学生们接触社会实践中,体会法律在社会活动中真实的作用和效果;通过建立各类法治宣传阵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与社会导师实践引导,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普法网络体系,为学生营造社会法治教育的良好氛围。
践行学以致用之路。法治教育的生命力在于尊法、守法、用法。“用法”既包括培养法治意识、法治精神,也包括运用法律常识、法律规则,二者之间是相辅相成、彼此成就的,不应分割看待。要充分运用高职学生身边发生的法律纠纷、实习中的法律问题和社会法律新闻热点等素材,进行法治教育与分析引导。在教学目的上,高职法治教育要接地气,让学生学有所得、学以致用,坚定法治信念,基本具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自身权利、参与职业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作者单位: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