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红梅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指出2035年主要发展目标是:建成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然而,县域以下的学习型社会建设,迄今仍然面临“无师资、无课程、无机制”的“三无”困境。实现县域学习型社会建设需要突破这些障碍与瓶颈。
建强农村教师队伍,夯实县域学习型社会建设人才基础
毋庸讳言,县域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难点在乡村。乡村教育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问题,也是县域学习型社会建设的短板。由于历史性及地域性因素,乡村教育因为硬件、软件上的不足,相比城市教育有着不小的差距。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乡村教育人才缺乏,乡村教师流失严重,社会地位与认可度低,乡村教师队伍面临“来不了”“留不住”“发展难”等困境。为解决以上问题,各地可以继续在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优化乡村教师发展环境。同时在不断完善统一公开的招考制度基础上,继续结合“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特岗计划”“公费师范生”“全科教师”等专项计划,培养优秀师资,有效补充乡村中小学师资队伍,夯实县域学习型社会建设的人才基础。
整合学习资源,融通教育形式,构建城乡协同的县域学习型社会
建设学习型社会,让每一个城乡居民平等分享城镇化和城市发展的红利,享受教育发展的共同成果是应有之义。要以义务教育系统中学校(主要是小学)为学习型社会“枢纽”,以乡村教师为主导,整合县域城市社区范围内图书馆、博物馆、乡土人文资源、文化机构等学习资源,融通农村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等教育形式,恢复教育的整体感,对全民进行多种形式教育,解决农村“欠富、欠爱、欠公、欠创、欠学”的问题。
以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为抓手,完善县域学习型社会建设运行机制
建设县域学习型社会,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是重要抓手。主要目标是推动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及一体化的目标与内容体系,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普及制度,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加强农村教育与乡村振兴的协同,强化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治理机制与法制保障,加强各类教育和学习成果的沟通衔接,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有效投入,强化农村教育的质量保障,为我国农村教育体系奠定良好的基础。尤其要在政策层面精准发力,着力解决农村教育经费来源过于单一、经费投入不均衡、资源整合力度不足等问题。
以法为约,构建县域学习型社会建设多元化、科学化、可监管的机制
体制、制度和机制的建设,是建设县域学习型社会的关键一环。要以法为约,健全统筹有力的县域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治理机制,用法制保障县域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全过程,促进各类教育和学习成果间沟通衔接,强化投入保障、提升投入效能,以解决经费来源过于单一、经费投入不均衡、资源整合力度不足等问题。要探索立法支持,全面提升县域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法制化水平。
(作者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湖南城市学院基地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