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陈庭芳) 8月28日,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两名代表专程来到中方县法院,将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法官向睿手中,以感谢法院通过财产保全快速化解纠纷,帮助企业追回了被拖欠两年多的工程劳务款。
2024年初,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向某为某生产基地项目提供棚架建造施工劳务。工程如期完工后,劳务款迟迟未能到账。经双方结算,确认被告尚欠劳务费17.99万元。然而,被告在已从上游发包方获得项目80%工程款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多次催讨无果后,原告将其诉至中方县法院,请求判令支付劳务费、违约金及律师代理费共计约21.51万元。
此时,原告公司资金压力已十分紧张。为保障工人工资按时发放,公司早已垫付全部劳务费用,无力再支付设备租赁等必要开支。
今年3月,原告公司被下游设备租赁公司起诉至法院。一边是工人的血汗钱,一边是接踵而至的债务纠纷,为保障胜诉权益能够顺利兑现,原告于8月5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收到申请后,向睿法官第一时间审查保全材料、核实案件情况,依法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为这笔劳务款及时“上锁”。
司法威慑力立竿见影,保全措施落地后,被告主动与原告联系协商欠款支付事宜。8月25日,双方在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支付调解款20万元。8月26日,被告全部履行完毕,纠纷实现实质性化解。
“真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钱,我这悬着的心总算落了地。”原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向某感慨。他表示,财产保全这剂“定心丸”,让他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速度与温度。
近年来,中方县法院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将财产保全作为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以保促调、以保促执”的杠杆作用,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紧扣“企业服务年”工作总体要求,以更加高效、精准的司法举措化解涉企纠纷,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