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法治衡阳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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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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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愿赔”到“自愿捐” 这场纠纷的结局太暖了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妙 陈琼)“钱我可以多出,就是不想给他。”这样的表态,让一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调解陷入僵局。近日,法官的一个暖心提议,不仅巧妙化解了双方矛盾,更让解纷生出了温暖的善意。

  原告资某与被告刘某因发生口角,刘某驾车不慎撞伤资某。为索要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赔偿,资某将刘某诉至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充分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敏锐察觉到,这场纠纷的核心更深层的是情绪上的对立与隔阂。如何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成为摆在法官面前的核心课题。

  案件审理期间,法官并未简单地“坐堂问案、一判了之”,而是引导双方充分表达诉求,耐心纾解彼此的对立情绪。最终,被告刘某认可自身责任,同意赔偿原告4000元。原告虽接受赔偿金额,却心有不甘、怒气难平。本已缓和的局面,因双方的“斗气”再次陷入僵持。

  找准症结后,承办法官提出调解方案:“既然大家对4000元的基础赔偿金额没有异议,不如把你们想多付的、多要的那部分,以公益捐赠形式捐出。这样既履行了被告的赔偿责任,也能疏导原告的情绪,还能让这笔钱发挥更大的社会价值,这难道不是另一种更有意义的歉意表达?”法官的提议,瞬间解开了双方心结,当即点头赞同。

  最终,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刘某分期向原告资某支付赔偿款4000元,同时自愿向衡阳市红十字会捐赠500元;原告资某主动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从剑拔弩张的法庭对峙,到携手传递善意的温暖结局,这正是雁峰区人民法院始终秉持“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理念,通过一次次有温度的调解,化干戈为玉帛,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注入法治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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