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黄驰宇 万方琦)“多亏了检察院,不然我们真不知道该怎么办。”近日,拿到判决书的李某某夫妇脸上满是久违的轻松笑容。一张曾经让他们焦虑不已的欠条,在检察机关的介入下,变成了维权胜利的凭证。
2022年初春,李某某跟随包工头张某在某建筑工地从事木工工作。直至2024年3月工程完工,李某某仍未收到足额工资4万余元。同年9月,张某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仅支付3000元,剩余款项变成一张迟迟无法兑现的欠条。
李某某与丈夫均为农民工,文化程度有限,不熟悉法律维权途径,多次讨薪未果,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就在李某某无助时,事情迎来转机。望城区人民检察院在与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信息交流时,获悉此案件。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意识到此事涉及农民工核心权益,主动联系李某某,并调取相关材料,迅速介入提供支持。
为理清复杂的用工关系,检察官进行多番调查,包工头张某是直接雇佣者,但他背后是否还有该负责的主体?工程总包单位是谁?开发商是否依法拨付了工程款?与此同时,证据固定工作同步展开。除了李某某手里的欠条证据,检察官还耐心引导她回忆具体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并帮助她寻找一同干活的工友,获取证人证言。检察官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细致的调查,将原本模糊不清的劳务关系、欠薪事实,逐渐固定成清晰完整的证据链。
“除了告包工头,我们建议您把工程总包单位和开发商也列为被告。”检察官向李某某解释,“根据法律规定,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他们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有责任。这样告,拿回工资的把握更大。”
经法院审理,最后判决被告张某及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李某某支付剩余劳务报酬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