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曾文卉)“真没想到,法院的‘执转破’让我们企业‘活’过来了!”“我的钱也全部拿到了,原本都不抱希望了……”12月9日,某网络公司股东与潘某等几名债权人专程来到郴州中院,将一面锦旗送到合议庭,言语中满是感激与振奋。
这背后,是郴州中院以“两聚焦一结合”为工作主线,积极践行“三高四新·法治护航”要求,通过“执转破”机制挽救困境小微企业,有力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又一成功实践。
2025年初,某网络公司因未能履行劳动仲裁裁决,被债权人潘某申请强制执行。然而执行陷入僵局,企业经营停滞,债权人也迟迟未能拿回款项。就在双方均陷入困局之际,郴州中院根据债权人申请,果断启动“执转破”机制,将案件导入破产清算程序,为僵局打开了一扇新门。
2025年8月6日,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对公司情况进行详细说明。令人意外的是,债务企业股东主动向法院提出:公司仍具备持续经营价值,请求由破产清算转为破产和解。
郴州中院经深入调查发现,该企业债务规模不大,且拥有一项关键资产——网约车牌照,具备独特的市场竞争力。加之股东愿意代为清偿债务,和解基础扎实。本着“挽救优先、因企施策”的审判理念,法院于8月14日裁定转为破产和解程序。
程序转换后,郴州中院积极发挥司法引导作用,多次组织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股东进行协商,围绕各方核心关切反复沟通,最终推动达成和解方案。该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法院依法予以认可。
随着股东按约履行还款义务,几位债权人的债权获得全额清偿,清偿率从执行阶段的“零”跃升至100%。
“债务还清了,公司终于能‘轻装上阵’了!”该网络公司负责人感慨道。如今,企业已重回正常经营轨道。
这并非孤例。近年来,郴州中院着力打通“执转破”与重整、和解程序的衔接机制,将挽救有市场潜力的小微企业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通过精准识别、灵活转程序、多方协调,既打通了债权实现的“快速路”,也为企业卸下债务“重担”、恢复生机创造了条件。
截至12月10日,郴州法院通过破产重整与和解程序,已累计挽救19家小微企业,帮助一大批市场主体重获新生,显著提升了债权清偿率,实现了债权人、企业、营商环境的“三赢”。
下一步,郴州中院将继续深化“执转破”机制运用,提升破产审判效能,以更精准的司法服务、更有力的司法保障,护航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新动能。